您好,欢迎您访问汉寿县人事局网站!
首页
首页 | 本地动态 | 公务员管理 | 专技职称 | 工资福利 | 规划仲裁 | 人才市场 | 人事考试 | 机关幼儿园
快速服务通道:
|
|
|
|
|
|
单位简介 招聘求职 网上留言 局长信箱
用户登陆 首页>局机关动态与信息调研>正文  
网站内容搜索
Google
 
汉寿人事人才网
档案编号查询  
关于200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有关问题探讨
作者:工资福利股  来源:工资福利股

 

 

关于200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

分配制度改革中有关问题探讨

 

       

一、事业单位每年晋升薪级工资不利于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目前,事业单位每年晋升薪级工资的办法,对个人来说增加工资额度又不大,且整个工作要花费一定的成本。经不完全统计:我县157个事业单位(正股级),9838名工作人员。驻县以下的事业单位87个,87个单位政工负责人为调薪级工资只少要花费一次往返的差旅费,按一人100元计算需开支经费8700元。再加上纸张成本一人0.5元需要开支4000元,两项合计需开支经费12700元。另一方面,加一次薪级工资需要填花名册、个人审批表需要时间去做,而花钱花时间后最多能加50元、一般的加2030元、少的只能加10多元。建议:2年增加一次薪级工资,一次增加额度大点。

二、退休计发办法不符合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湘人发〔2006136号文件规定的退休计发办法,从实施以来,对因工作年限1个月而不满35年或不满30年或不满20年就少计算比例5%的比例方法,意见非常之大。绝大部分同志反映说,现行退休计算办法应该改变,回到原来的计算办法。实事证明现行计算办法执行有难度,如我县广播局老书记周某,原认定参加工作时间197112月,其出生年月为195110月,20072月办理退休手续时,工作年限满计算到200610月止只有34年零10个月,按照湘人发〔2006136号文件计算,其退休计算比例只能为85%。周某工作期间一直是单位主要负责人,曾对汉寿教育事业、广播事业发展有过一定贡献。因2个月不满35周年,退休计算比例一下子就少了5%思想上怎么也想不通,每天都因此事到人事局工资股上访,要求只减少1%的比例计算退休费。建议:仍按湘人发〔199592号文件执行。即:工作年限满15年的按70%比例计算,每增加一年增加1%,最高不能超过95%。这样使人容易接受,平衡人的心态,对构建和谐社会有利。

三、军队转业干部领导职务按非领导职务调整职务工资很大部分军转干部有意见。

在我县工资改革中,数十次的接待过在军队任过营级职务的人员上访,他们强烈要求在部队任过营级领导职务的视同地方领导职务对待。建议:从稳定的角度出发,从他们为保卫祖国远家,流血流汗来说,对曾在部队任过实职的视同领导职务调整工资,对在部队享受芝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视同非领导职务调整工资。

四、对1993930日前退休人员中未明确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1985年工资改革时级别增加退休费部分老工人有想法。

此次工资改革中,我们只对1985年前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按照湘人发〔2006136号文件的此精神增加了退休费,退休的工人没有按此增加退休费。一些老工人说:省人事厅、省财政厅湘人发〔2006136号文件中,对1993930日前退休人员中未明确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每人每月按照1985年工资改革前工资级别增加退休费。我们认为;退休老工人应该属于退休人员范围。另一方面,1993年退休的老工人,在退休前没有机会参加晋级的考试,退休前本来工资就偏,退休后历次增加退休费就比干部少,目前此,一个干部身份与一个工人身份同年同月出生、同年同月参加工作、同年同月退休,干部身份人员要高于工人身份人员300多元。建议:同是退休人员,在考虑1993930日前退休干部对应1985年工资级别增加退休费时,要考虑1993930日前退休工人对应1985年工资级别增加退休费。以缩少退休人员人与人之间退休费的差距,从而拉近退休人员收入,使全社会共同享受改革的成果。

五、尽快完善实施与公务员法相配套各类工资制度

公务员法的第三章第十四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高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针对这一精神和现实,尽快在公务员工资制度中专业技术工资类,有利于公务员法的实施,更符合我国实施公务员法的目的。在现实中,许多在机关工作的优秀专业人才,因受行政职务职数限制或受专业职业限制,长期得不到提拨,而使工资偏。否则,将影响一部分的工作积极性,导致人人都挤“行政”木桥。同时建议:在制定政策时,要严格界定一人只能占一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就不能从事行政官,只能担任总技术人员、高级、中级技术或助理技术人员。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相关新闻:
·对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补
·关于工资改革后各类人员工资关系
点击  次
  汉寿人事人才网

Copyright © 2007 www.hsr.gov.cn .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汉寿县人事局  联系电话: 0736-2857880  电子邮件: gov@hsr.gov.cn
备案序号: 待编   (推荐您将显示器调整为1024*768以上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