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确认郑炎飞等108名同志具备初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县职改办参评资格审查,卫生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认郑炎飞等108名同志具备相应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起算时间为2001年10月25日。
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即可办理聘任手续。有关聘任事宜按湘职改[2001]2号和常政办发(2000)9号、常职改字(2000)5号文件办理。
附:郑炎飞等108名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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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初级 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 通知
主送:各有关单位。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委办、政府办、县机关事业单位工改办、县企业单位工改办、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汉寿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1年10月25日印发
附:郑炎飞等108名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药师(93人)
郑炎飞 杨金花 刘秋珍 赵安枚 肖丽梅 谈 利
庄严玲 张益红 刘玉先 向华飞 刘哲铭 陈德明
杜丽君 杨爱富 戴丽娟 刘晓萍 陆桂珍 冯 熙
王立军 刘 巍 戴亚丽 冯 毅 姚 刚 刘 睿
潘志强 余建华 刘 胜 马芙蓉 黄 孟 毛志娟
龚玉美 陈丽兰 戴倪红 李小平 陈 可 刘 英
袁胜权 廖亚莉 肖建国 张腊春 詹 曼 陈德枝
苏志宏 代道辉 夏凡平 何永专 贺 猛 聂 琴
魏 江 刘 燕 邓 娟 赵丽娟 吕忠义 李秋云
邹建华 曹艳红 黄智慧 周 斌 杨 樱 张乐乐
邱小辉 王 文 马红丽 杜 艳 彭金花 及艳蓉
蔡志成 杨利明 张清伟 张 艳 丁国喜 刘红波
李 晶 康美能 张 琴 徐秀英 肖 红 肖慧芬
万成君 张羚梓 施 琼 文 萍 游顺果 万 莉
陈建丽 杨春华 周献平 彭金秀 张集连 吴 峰
高昆明 李重春 戴先军
二、医师(3人)
范 丽 李 暄 肖阶民
三、计生医师(1人)
徐三红
三、护师(2人)
杨 霞 帅赞华
四、技师(1人)
曾 晋
五、医士(2人)
黄云锋 杨博文
六、护士(4人)
陈志枚 王小芳 戴道玲 帅华栋
七、药士(2人)
李 波 帅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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