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考试聘用水利局乡镇供水工程管理站
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经研究,决定公开考试聘用乡镇供水工程管理站工作人员。
一、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名额、条件、程序、结果全部面向社会公开,确保平等竞争,择优用人。
(二)适应工作需要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职位条件标准,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名额及职位
共聘用工作人员3名。其中,工程预算1名,工程设计1名,财务管理1名。
三、对象及条件
政治思想好,热爱水利工作,身体健康。具体条件如下:
1、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5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2、工程预算和工程设计岗位人员应熟悉水利工程专业知识,财务管理岗位人员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四、程序及办法
1、报名及资格初审(2007年11月15日)。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到政务中心人事局窗口报名。
2、笔试(11月20日)。20日上午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
3、面试(11月27日)。笔试成绩揭晓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选拔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27日下午2:00进行面试。
笔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11月29日)。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折合分数(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分,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5、考察考核、确定人选(12月3--4日)。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规定及说明
1、考分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为主。
2、每个职位聘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需达到1:3的比例后方可开考。
六、组织领导
成立考试聘用水利局乡镇供水工程管理站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李学文任组长,熊跃政、饶杰任副组长,人事局、编办、监察局、水利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人事局,具体负责乡镇供水工程管理站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的组织实施。
汉寿县人事局
200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