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院管理,建立一支专业强、素质高、技术精的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队伍,提高我县农村卫生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维护稳定,分类实施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资格准入,按需聘用的原则;
4、坚持属地为主,适当调剂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此次公开考试聘用乡镇卫生院人员449名(其中公共卫生89名,医疗服务360名),分期分批,集中组织考试。岗位及名额见附表。
三、方式、对象及条件
1、方式
面向社会,属地公开考试招聘。
2、对象及条件
①防疫和妇幼专干岗位。具备医学中专以上学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B、有护士执业证;C、有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②医疗(包括放射、B超、心电图)岗位。具备医疗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③护理岗位。具备护理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和护士执业证。
④药剂岗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有执业药师证;B、有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C、具备医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和药剂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⑤检验岗位。具备医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和检验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⑥院长(兼卫生监督员)和会计岗位。院长(兼卫生监督员)、会计实行等额招聘,对象为目前在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卫生局委派担任乡镇卫生院会计岗位上的人员。
四、程序及办法
由人事部门牵头,采取笔试、测评、考核、公示相结合,公开招聘。2005-2007年医学大中专毕业生要进行面试、体检。
1、发布招聘公告。采取召开会议、张贴简章等形式公布招聘的名额、条件、程序等。
2、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时,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县政务中心人事局窗口报名。
3、笔试。①院长及两专干笔试内容为行管知识、新农合知识、相关法律、法规、部分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卫生知识。②卫技人员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医学法律、法规、新农合知识、公共卫生知识。③会计笔试内容为财会基础知识、医院会计实务、相关法律、法规、新农合知识。笔试总分100分,第一、二、三场考试人员60分以上为合格。
4、测评。由领导小组到卫生院组织测评。测评对象为有资格参加考试聘用人员(不含2005-2007年大中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测评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5、面试。笔试成绩揭晓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仅指2005-2007年大中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面试总分100分。
6、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折合分数(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分,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仅指2005-2007年大中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7、考核公示,确定人选。如果笔试、测评均合格人数多于报考对应岗位编制数,则按照笔试成绩和测评分数6:4的比例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属地同类排名,依次确定拟聘对象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聘用。属地同类排名未入围者,经本人同意,可调剂安排到其他乡镇,如果本人不接受调剂安排,则视为自动放弃。
8、聘用。凡公示合格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并到人事部门办理聘用鉴证手续。所有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管理办法实行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
五、聘用人员待遇
1、工资。由人事部门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核定档案工资。
2、养老保险。①从聘用之日起,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②聘用人员聘用前所有养老保险(含集体和个人)由个人缴纳。③本次招聘后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前,投保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投保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投保时间可从1996年1月开始追缴,缴纳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否则不予聘用。此项追缴政策至2007年12月31日前有效(仅指曾经办理正式招工手续,并建有工作人员档案的人员)。④按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不能追缴的也不予聘用。
3、医疗保险。按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时间安排
10月8日-9日为报名时间。
1、10月14日下午1︰30-3︰30组织第一场考试。对象为乡镇卫生院院长、防疫和妇幼专干、会计。专干竞聘落选者,可选择参加第二场或第三场考试。
2、10月20日下午1︰30-3︰30组织第二场考试。对象为乡镇卫生院部分医疗、护理人员和全体药剂、检验人员。参加第二场考试人员不能参加第三场考试。
3、10月21日下午1︰30-3︰30组织第三场考试。对象为乡镇卫生院剩下部分医疗、护理人员。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三场考试完毕后,由领导小组到卫生院组织测评。
4、11月初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5-2007年全日制大中专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简章另行发布)。
七、组织领导
成立汉寿县招聘乡镇卫生院人员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马志列任组长,县人事局局长熊跃政、县卫生局局长李波安任副组长,县人事局、县卫生局、县编办、县纪委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人事局,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卫生院人员的组织实施工作。
八、医疗救护
为保证招聘期间的医疗安全,成立汉寿县公开考试聘用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救护队,队长李波安,副队长胡勇、龚力,成员胡建军、童文波、蒋希波、曾毅山、彭继东、刘君辉、陈启发。医疗救护队分成五组。第一组:县人民医院负责西湖片;第二组:县中医院负责毛家滩片;第三组:血防医院负责汉太片;第四组:妇保院负责中心片;第五组:二医院负责龙潭桥片。医疗救护队负责医疗及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九、几点说明
1、如因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缺额,按照同类报考人员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2、2005-2007年全日制大专以上临床医学、中专以上护理学毕业生,可以直接报名参加考试、考核聘用,两年内仍未取得执业资格者自动解聘。
3、有个人行医行为的,必须立即终止,否则不予聘用。
4、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或乡镇卫生院离退休和内退人员不在受聘之例。
咨询电话:2858181
二00七年九月三十日